各研究生同学:
为奖励在科研活动中勤奋进取、成果显著和在专业实践中取得创新成果的研究生,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院现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2020级3年制和2021级2年制硕士研究生。参评名额分配见下表:
专业
基数
奖励人数
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3
1
生物学
11
5
电子信息(含通信工程)
8
3
计算机技术
15
6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22
9
资源与环境(应用海洋学)
10
4
生物与医药(生物技术与工程)
12
5
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
20
8
渔业发展
20
8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20
8
会计
62
25
合计
203
82
注: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奖励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参评条件
(一)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优异;或具备较强实践创新能力,成果优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评选学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1.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者其他保留学籍情况;
2.处于学校纪律处分期限内尚未解除;
3.超出基本修业年限;
4.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评选学年经研究院认定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
6.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
三、评定工作程序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6日前
1.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填报《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或《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3)并附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根据各学科专业方向的计分标准要求提供除《申请表》以外的其他材料。
2. 以班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分学科专业汇总后报送至相应专业研究生秘书处。
4月29日前
研究院进行成绩的计算、核对。
5月4日前
班级内公布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公示2日。
5月10日前
1. 院内公布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2. 5月8日-10日,拟获奖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奖学金申请,导师、研究院审核。申请及审核流程详见附件4。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院教学与学生事务部联系。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
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4.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审核流程
附件:2023年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相关材料
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
2023年4月